广州在广东首创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工程”,并建立广东首个城市全覆盖报病系统
“以前我爷爷撵过汽车,点燃过干草,我们担心得很又没钱送他住院,这两年政府为他解决了住院、吃药费用,我爷爷现在基本上像个正常人了!”9月7日,彭州九尺镇金沙村村民许伦元的孙女讲述了爷爷得益于“阳光救助工程”的故事。
按照广东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估算,广州约有1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,其中约1万人具有肇事肇祸倾向,俗称“武疯子”。他们大部分因贫困无力救治,对社会造成安全隐患。
2009年至2010年,广州在广东首创了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工程”,解决了患者有钱看病,回社区有人管理的问题。依据目标,2010年底,广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临床康复要达到70%,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要达到80%。
贫困重症患者,不再为医疗费发愁
温江区万春镇妇女郑淑华家,罹患精神分裂症的三女儿接受3个月免费住院治疗后,病情稳定。“以前我女儿砸玻璃、踢门,现在不闹事。”
郑淑华的大儿子和三女儿均患精神分裂症,大儿子曾自费住院10多次,花费两万多元,后来单位为他买了医保。无业的三女儿办理了低保,但看病吃药仍捉襟见肘,住不起院。
据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2007年调查,中心城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,44%无职业、无生活来源,56%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,有2000余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处于无治疗能力或者关锁状态。
从去年起,广州将卫生、残联、民政、劳保等部门针对精神病患者的政策整合衔接,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“阳光救助工程”,由残联部门资助未参加医保的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,对参保标准不足者补足,2009年标准达到每年200元/人,2010年提高到320元/人 (可报销住院费用约70%)。截至7月31日,广州市共为3015人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,让他们有了治疗能力。
去年初,万春社区的干部通知郑淑华,根据“阳光救助工程”,郑家两个子女可一次性享受时间不超过3个月、费用不超过6600元的住院医疗救治;按参保水平报销后不足部分,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,剩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。
重性精神病患者需终身服药,他们每年每人还可享受800元免费门诊医疗或者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报销,后者在社保规定范围的药品和检查费用全额报销,少量自费药品也能报销80%左右。
根据广州市卫生部门调查,全市已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41956人。截至7月31日,有1352人享受了“阳光救助工程”的住院医疗救治,2075人享受了800元的免费门诊救治,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倾向明显下降。据悉,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工程自开展以来,共开支约1400余万元。“比起工程开展前,广州市每年只多开支300万-500万元。”以往多部门针对精神疾病患者各有政策但未整合,“撒花椒面”式的救助作用不充分,“阳光救助工程”将让患者充分享受了实惠。
先进报病系统,确保患者及时诊治
很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能反复发病却不能及时救治,也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。随着“阳光救助工程”开展,广州已有22255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了社区建档管理,各社区成立了个案管理小组。
以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的广州精神疾病诊疗机构,随时还将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。广州市确定了13家精神疾病诊疗机构,按责任划分区域与全市34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(乡镇卫生院)签订了精神疾病防治技术指导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协议,确保社区患者疾病恶化时,能及时转入协议机构,得到规范治疗。同时,出院患者又能及时转回社区进行随访管理。
在“阳光救助工程”中,广州还建立了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监测和报病系统,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县级精神疾病诊疗机构和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,及时跟踪每个患者的动态,及时转诊,形成无缝式管理。这一系统即将开通使用,这是广东个城市全覆盖的重性精神疾病报病系统。
据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杨德华介绍,明年将还要求每个社区配备专职医生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管理。“但康复体系建设还是薄弱环节。患者除住院期间接受康复治疗外,回到社区还应接受生活技能、人际交往和工作技能等康复训练,这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。”杨德华说。(摘自《广东日报》记者 刘宇男)